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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22.06.16 阅读量: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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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促增长的统一部署,在国家和海南已出台多项纾困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再次优选一批针对性更强、实施见效更快、兑现更方便、确实能解决企业诉求的特别措施,全面助力中小企业摆脱困境、恢复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下称《特别措施》)经批准印发实施。


《特别措施》重点围绕阶段性缓缴“三险一金”和税款,加大退税减税力度,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增加低价房屋供给,多渠道为企业减费让利,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发放援企纾困补贴,打好各类组合拳、吸引更多人流入岛消费,刺激消费激活市场、支持服务业全面复苏等八个方面,共推出32条纾困政策。每一条助企纾困措施均明确具体的享受标准、实施期限、办理方式和责任单位,措施讲得清楚,企业看得明白。


《特别措施》全面挖掘现有政策支持空间,在不突破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红线前提下,财政尽力而为、政策能出尽出、费用能降则降、利益能让尽让。注重新旧政策的兼容,即新的纾困措施与原已出台的措施方向一致,且新的措施纾困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更广、申请方式更便捷。同时考虑到企业纾困和发展的需要,实施远近政策搭配,给企业打包一揽子立即能享受的缓缴、补贴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又立足企业发展,刺激消费和有序恢复市场并举,助力市场培育和恢复。


《特别措施》还弥补了以往政策仅覆盖中小微企业的问题,同步对上市公司、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主体给予一定的帮扶。同时进一步强调政府责任,要求省内各级政府要尽职履责,全面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形成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拖欠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特别措施》明确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发展,坚决防止“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全面支持服务业市场复苏。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全面开展措施落实情况督办,确保各项纾困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见效、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帮助企业度过阶段性难关、尽快恢复发展,稳定经济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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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发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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